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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宏舜主任被评为2013-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

2015-04-30

        为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,鼓舞司法队伍士气,推动工作,哈尔滨市司法局党委对2013至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予以表彰。我所韩宏舜主任荣获“优秀律师”称号。
        本次表彰是我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后首次表彰,不仅时间间隔延长为两年一次,而且对表彰项目及个数进行了缩减,凸显此次表彰工作的重要性。本次评选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严格按照《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》要求,从严把握,优中选优,切实把工作突出,事迹感人,群众拥护,示范作用强的个人推荐上来。本次评选共设优秀公证员、优秀人民调解员、优秀司法所长等16个奖项,我所韩宏舜主任凭借对律师工作的认真负责、对委托人的尽职敬业、对专业的深度钻研荣获了“优秀律师”称号。